中小学生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快没了
三年里来,推开家门的第一时间,徐涵经常是着急忙慌地上厕所,她对妈妈的解释是,在学校里憋了一天。
这是她上初中以来的常有状况。她解释说,班主任会坐在教室后边“全天候”盯着,无论上课或下课。课间十分钟需保持静默,不许说话,想上厕所了才能离开座位。
因此,厕所成为她们的社交场所。如此三年下来,徐涵只交到两个朋友,分别是同桌,以及同桌对桌。
上了高中,课间时间终于自由一些,但徐涵说,有时“运气不好”赶上老师拖堂,就只能强忍尿意,一忍就得忍到下一个课间。
《青春派》剧照
学生在课间时间活动受限的现象,早在2015年就引起热议,人民日报做过学校课间活动变“圈养”的现象的相关报道。
时至今日,课间“圈养”仍未消失。近日,山西晋中一位老师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吐槽“课间圈养”:7成学生课间不出教室,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……
甚至,据媒体报道,有学校出现“高中生要带通行证才能进厕所”的规定。
“课间10分钟,’野’点又何妨”,这句话曾引发学生、家长及公众的共鸣,但是为何难以落地?
“都是人质,不是学生”
坐在教室,如坐针毡。
头顶上的监控摄像头不时旋转,实时进行“移动监测”。上课了,王晨晨不敢轻易“溜号”,到了下课,也不敢和朋友打闹玩笑。因为监控那头,是班主任不知会何时聚焦的双眼。
摄像头在一年前就存在了。高一刚入学,班主任就当着全班人的面将摄像头安放在黑板上方。自那以后,他们在教室里的一举一动会实时出现在班主任的手机里。有时,摄像头会突然传出班主任的声音,似是“从天而降”,将王晨晨吓一跳。
在教室里,她得保持警惕,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正在被远程“审视”。教室对面,是班主任的办公室,“常常(看到班主任)在办公室门口趴着门框瞅我们。”她说。
《你好,旧时光》剧照
“上学就像上监狱一样。”
16岁的王晨晨没有想过,此前憧憬的高中生活会被套在“监控”之下。在某社交平台,她用“文科牲”来介绍自己。
一年前,王晨晨考入哈尔滨一所普通高校的文科优班。她觉得大抵是“优班”的缘故,班主任尤其强调学习。以“学习”之名的管制,从教室到课间,再到午休、体育课。
王晨晨不喜欢被限制在座位上,一有机会,她就会往课室外跑。
午饭过后的休息时间,她会和朋友在校道上散步。体育课上,跑圈解散后的自由时间,她会在操场打会儿羽毛球再回教室。但她也因此被班主任找去谈话过几次,责怪她们不在座位上学习。
能自由掌控而不被“谴责”的时间并不多。更多时候,她没有太多选择,就连十分钟的课间休息也得争分夺秒。
据她观察,老师通常会踏着提前两分钟响起的预备铃进教室,“晚到”的学生极可能被说上两句。若再遇上老师拖堂,实际留给王晨晨的休息时间并不多。有时候,去厕所还是去打水,得来个二选一。
运气好的话,她能扩大课间活动范围,在过道和朋友聊上几句。但不能太大声,否则,办公室会随机出现一位老师出面制止。
有时,管控课间分贝无需老师出手,教室里的摄像头会成为老师进行管理的得力助手。
在高一学生徐涵就读的盖州市某公立中学,教室分贝超过班主任可接受范围时,摄像头会替主人发声“警告”。
摄像头的警报声徐涵并不陌生。她形容那是“哒哒哒”的声音,持续时间有长有短,皆由班主任控制。长的一次约响20秒,通常会被按响两次,短的则响三五秒,会按五六次。每次警报响起,会哒哒持续约一分钟,时而长短交接,“特别吓人,那一分钟老煎熬了”。
当一个可以随时查看并发出警报的摄像头开启时,一举一动,包括说话音量,都不再任由个人支配。个人行为需要服从于集体,或者说是服从于规训者。
网友评论截图
课间和同学交流时,徐涵会下意识压低音量,不是担心影响谁休息,而是害怕惹怒“警报”。
谈笑不能太大声,更别提嬉戏打闹。下课不能在楼道游戏,到操场打羽毛球等体育活动同样不被允许。理由是运动会消耗体力,上课了还得花时间缓冲,迟迟进不去学习状态。
只能照做。徐涵说,没有人敢不听老师的话。不过这样的限制对徐涵来说无伤大雅。现实中,课间并没有太多时间能让她跑到操场去。
除了体育课,能到户外活动的时间是那20分钟的大课间。不过做完操,他们就得回到教室,即使可能还剩10分钟休息时间。徐涵并不认为那是下课。因为回教室后,他们需保持安静,进行自习,待打上课铃后正式上课。
9月26日,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耀华小学的学生在大课间练习足球操
图源:新华社
很多限制,并非白纸黑字明确写着“不允许”三个字,但条条框架无形存在。
聊起孩子们的情况时,刘洋和其他家长们会在私下开玩笑说孩子们“都是人质,不是学生”。
她记得,最初被夺去课间自由时,徐涵还不适应,会在回家后向刘洋抱怨,说自己是台机器,不能说话,下了课也只能学习,连同学都不认识。现在,徐涵能在课间说话了,但仍被困在校园里。
一身“毛病”
以安全学习为名义的校园管制,将孩子放置在加厚的安全包装中。包装的手法虽不一致,但结果都是让人透不过气。
每天,王晨晨会在早晨6点醒来,保证7点15分前抵达学校,再待上13个小时。从7点20分的第一节早自习开始,直到晚上8点30分的晚自习结束。
相同的学科在不同的日子里反复出现,铺满大半张。她细抠夹在不同课程里的休息时间,算起来竟只有3个小时,包括中午和下午放学的进餐时间。
她了解过,同校高三生的晚自习课程会持续到晚上10点。那是什么样的生活,高二的她还没有实感,就总觉得下课的时间在缩短,而上课时间相应增长。那意味着,需要坐在教室内的时间更长。她害怕成为高三生。
《青春派》剧照
上学期,王晨晨在一次换座时闪了腰,检测后发现是脊柱侧弯加上脊柱错位。肌肉的痛感传达至神经,正骨、按摩都不好使,让她坐立难安。
一个学期过去,肌肉的不适感仍会在久坐过后出现。她记得医生的叮嘱,不能久坐,得适当运动。但她没有机会。
脊柱侧弯是青少年中常见的脊柱疾病。国家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工作组组长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刘海鹰曾在媒体披露,我国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发生率为1%至3%,侧弯人数已超过500万,且发病人数呈逐年递增态势。而长期久坐可能引发脊柱侧弯。
除此之外,不少研究和数据都表明,在中少年成长发育期间,久坐、身体活动不足等易导致肥胖、视力下降、劲椎酸痛等问题。
升上高一半个月后,徐涵就感觉自己坐出了一身“毛病”。从最初的腰部不适,到现在她总觉得哪哪都不舒服,腰疼、肩疼、脖子疼。
在她的课表里,一周7天,每天都需要到校“坐班”,从早到晚。只有周六,她能偷得半日闲。不过在那天她也得抽出时间坐在家写作业,“(感觉作业量)比平常要多差不多1.5倍”。
在有些家长眼中,课间体验的缺失,不仅容易引发孩子的健康问题,还可能影响其心理健康。
任职于青岛某高校的刘欣怡多年来从事教育研究,也是一年级学生的家长。在她看来,过度规避风险只是“因噎废食”。
“人是群居动物”,强调安静和纪律的课间,忽视了运动,“违背人性”,而且,“温室的鲜花开不长久”。刘欣怡说。
保姆式监管,不干不行
实际上,各种管制,苦了学生,也累了老师。
陈媛就职于汕尾某私立小学。作为一年级的班主任,她需要负责早读、看午休、课间“导护”等工作。
执勤当天,导护老师需在早上7点35分到岗,并于每次课间出现。一层楼三个班级,两名导护老师分别位于楼道两侧,留意学生的举动,决不允许学生“冲跑”。即使课间已提供了读书角和益智游戏等活动选项,尽可能“塞满”课间。但不能放松警惕。
上午课程结束后,她还不能停下。组织学生排队并带到饭堂,看着他们一个个洗手,再一个个取餐。她会将汤一碗碗盛好,孩子们排队领取后开始用餐。用餐过程不得说话,以免发生呛咳、卡噎等意外。
某种程度上,老师就像是保姆
《少年派》剧照
待都结束用餐后,再集体起身排队,洗净手,上洗手间,喝水,挨个进入午休室。除了带队的各班班主任,饭堂内还有2个值日老师,及轮流巡查的校领导。
一整套流程下来,饭堂都会保持安静有序的状态。而所有的措施,都指向“保障学生的安全”。
“现在都是安全第一。”天津某公立小学教师孙晓玉说。
下课铃响,班主任到班“盯班”,不能空岗。遇上低年级学生想上厕所,得带着去。导护工作也需到位,每天都会排班,她被排了一周两次。
数不清的琐碎小事贯穿整个工作过程,尤其是当班主任的那一年,孙晓玉时常忙得连去厕所的时间都没有。她形容那是“全方位保姆式监管”,生怕学生磕了碰了。
但实际上她也知道,课间十分钟,老师是否在场并不直接决定学生的安全系数。很多时候,老师们只能制止眼下可见的追逐打闹,当意外的磕碰发生时,站在楼道里的老师通常无法及时出手相救。
可监管并不能少。在她看来,当意外真的降临时,执勤老师是否在场,会明显导向两种不同效果。
一种是实时监管、曾出手制止的“负责任”老师,其及时发现了意外并进行安抚,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进一步的伤害,这可能熄灭家长的怒火。另一种则是擅离职守,这免不了家长的追责。
对于当下的种种管制,很多老师既心疼也无奈。孙晓玉不是不知道让孩子们参加运动的好处,但她不敢放任孩子奔跑。
“不限制、不圈养,你让他放飞了自我,释放了天性,也会有很多安全隐患。一旦出了事,(部分)家长(就会)开始对学校不依不饶”。在校内因磕碰而受伤,是学校最害怕遇到的事。
《风犬少年的天空》剧照
几次“无厘头”的校闹,足以让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家校关系土崩瓦解,“学校也是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,所以派老师进行全方位的监管”。
她记得校领导曾告诉他们,多做一点是对自己的保护。
谁来负责?
教学工作和孙晓玉最初的想象大不相同。因其所在地小升初“摇号”上学,她觉得当下小学教师更像在服务业,大家更多关注学生们的“安危”。所以她得继续做好“保姆”工作,将孩子们“养好”。
可“圈养”,不能完全解决学生的安全问题,也不会是一个长久之计。
常规认为,限制学生行动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校园伤害案件出现概率,因此,加大监管力度,成为降低校方责任的方法之一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表示,在校园伤害案中,校方承担法律责任与放开孩子自由活动不存在必然联系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第1199条、1200条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(不满8周岁),在校受到人身伤害,学校证明自身无过错则可免责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8周岁以上18不满18周岁),在校受到人身伤害,学校有过错才担责,无过错无责任。
王辉介绍,在法理上,是否履行教育、管理职责才是判断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关键因素。并不是孩子在学校里受到伤害,学校就一定得承担相关责任。
但在实际纠纷中,学校在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困难。
他以学生上体育课发生安全事故为例。学校要想证明自身无过错,就需要证明操场不构成安全威胁,如操场栏杆、跑道硬度、体育设施等都符合安全标准,又或者证明已尽到教育监管义务,如事发时体育老师在场尽到了教育、管理职责等,日常中有对学生进行安全强调。这些举证义务对学校而言难度相对较高。
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安全问题,光靠增强学校、家长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够。还得理清关乎校园安全的各个主体责任,避免过分强调学校、教师在校园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。
王辉认为,在各种安全检查都通过的情况下,应该降低学校的举证义务,而将承担赔偿义务的一方,归结为造成孩子实际伤害的一方,如打人者。同时,也应考虑孩子自身是否有相关责任。
《少年法庭》剧照
可现实是,太多家长不会追究自己孩子的责任。一旦出事,孩子总会是家人眼中的“受害者”。
刘洋当了10年幼儿园老师。她自称见识过太多“孩子无错”式家长。有的家长,孩子摔地上了,就责怪地板,孩子撞到桌子,就怪桌子。如此行为,只因孩子哭了。
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,刘欣怡理解一个婴儿从“肉蛋蛋”成长为会跑跳的孩子那种心理。当然是万分疼爱,悉心照料。
但她始终觉得,“要把自己的孩子当作是一个人,而不是宠物。作为一个人,是需要去适应大环境的,要是被过度保护的话,是一定会失去些什么的。”
(应受访者要求,文中徐涵、王晨晨、刘欣怡、陈媛,孙晓玉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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